党的二十大报告强调,实施积极应对人口老龄化国家战略,发展养老事业和养老产业,推动实现全体老年人享有基本养老服务。今年以来,市委、市政府稳步推进10项暖民心行动,办成了一批惠民生、暖民心的好事实事,养老服务等民生工作得到了新加强。为协同推进暖民心行动和居家养老服务,建议以老年助餐、老有所学和放心家政等3项暖民心行动为抓手,鼓励各地根据实际选择若干养老服务项目为补充,构建“3 n”居家养老服务体系,以养老服务优化升级打造池州暖民心行动品牌。
一、一盘棋全面统筹,聚焦解决“谁负责”“如何建”“依什么建”
一是“一把手工程”统筹推进。充分发挥市养老服务改革发展工作领导小组和民生工程领导小组的统筹协调作用,推进政策衔接、部门协同和资源整合。二是“一揽子政策”精准指导。构建以《池州市“十四五”养老服务发展规划》为引领、《池州市养老服务和智慧养老实施方案》为主体、部门专项政策和标准为支撑、老年助餐服务等3项暖民心行动方案为操作指南的制度体系,夯实我市养老服务政策体系的“四梁八柱”,确保老年助餐等暖民心行动可持续发展。三是“一根指挥棒”压实责任。依法将养老服务工作纳入年度工作计划和政府目标责任考核体系,强化考核结果运用。四是“一线工作法”推进项目。坚持“项目为王”,高标准谋划储备项目,做到“项目前期必到一线、项目开工必到一线、项目协调必到一线,项目验收必到一线”。
二、一张网优化布局,聚焦解决“在哪养”“在哪吃”“在哪学”
一是编制专项规划。高水平编制《池州市养老服务设施建设专项规划(2021-2035年)》,依法依规划建全配好县(区)、乡镇(街道)、社区三级养老服务中心网络。二是强化养老服务设施建设。出台《池州市居家养老服务条例》,科学制定配建养老设施标准,从规划、建设、验收、移交和使用管理上全过程、全链条对社区养老服务设施进行再强化。市、县(区)政府、乡镇和街道根据需要,可依法将具备条件的闲置办公用房、学校、宾馆、医院、养老院、厂房、商业设施等改造为养老服务设施。三是建设综合性社区养老服务机构。乡镇(街道)依托养老服务中心、村(社区)养老服务站、配建的养老服务设施等,通过新建、改建、整合等方式,建设老年食堂、老年助餐点。支持非就餐时段整体转换为“学堂”“健身房”,打造“食堂 学堂 健身房”的暖民心活动品牌。
三、一套拳组合发力,聚焦解决 “服务谁”“什么服务”“谁来服务”
一是建立居家养老服务需求评估体系。将居家养老服务纳入政府购买服务指导性目录,制定并公布居家养老服务清单。通过需求评估,对健康、失能、经济困难等不同老年人群体,分类提供助餐、家政服务、老年教育、康复照护和养老保障等适宜服务。二是建立基本养老服务清单动态调整机制。明确基本养老服务项目、服务内容、服务对象、保障标准、服务要求、责任主体、申请流程,并逐年动态调整居家养老基本服务内容,扩大服务对象范围。三是建立老年助餐部门联合监管机制和家政服务诚信制度。对老年助餐服务进行随机检查和第三方评估。对家政服务企业和家政服务从业人员进行信用评价和星级评定,强化评估评定评价结果运用。四是建立特殊困难老年人探访关爱服务机制。通过定期上门入户、电话视频、远程监测等方式,了解掌握特殊困难老年人居家生活情况,支持养老机构开展嵌入式居家养老服务,减少居家养老安全风险。五是构建多元共建机制。职能部门要织密覆盖低保、特困、空巢、留守、高龄、失能、失智等特殊困难老年人的基本养老公共服务网络,鼓励社会组织、慈善机构、爱心人士等社会力量参与老年助餐服务,培育和引进品牌化老年助餐服务企业(组织),鼓励居委会、村委会、集体经济组织依法承接政府购买居家养老服务项目等,逐步建立可持续发展机制。支持发展为老年人服务的志愿服务组织,鼓励低龄健康老年人帮助其他有需要的老年人,建立志愿服务时间储蓄等激励机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