习近平总书记在中央农村工作会议上强调,要接续推进农村人居环境整治提升行动,重点抓好改厕和污水、垃圾处理。池州境内平原、丘陵和山区从北到南呈阶梯式分布,水域众多,降雨丰沛,森林覆盖率高,拥有高质量发展弥足珍贵的“绿色”本底和生态“财富”,打造“皖美”乡村样板基础条件良好。近年来,我市有效落实国家、省农村生活污水处理工程技术、污染物排放标准,完成乡镇驻地污水处理工程、中心村及居民点生活污水收集处理项目,推进农村改厕、黑臭水体治理,农村生活污水治理取得显著成效,但这项工作整体处于起步阶段,还存在一些问题和不足。
(一)生活污水收集不充分。2017年,我市与全省农村生活污水集中处理率(22.3%)相当,2018年后污水收集管网建设虽有加快,但纳管入户率仍然偏低。农村水体环境容量小,生活污水未经处理或简单处理后直排,容易形成新污染源,并造成集中处理设施进水浓度低,影响系统运行。
(二)运行维护保障度不高。农村生活污水处理设施“建得起、用不起”“重建设、轻管理”现象不同程度存在,如受运维资金保障影响,人工尾水湿地淤塞、管道破损后常态化管护不足。就地聘用村民进行运维管理,虽解决了村民就业,但专业技术能力不足,难以及时发现问题和进行专业维护。
(三)技术支撑不充分。农村生活污水兼具排放分散、单位用水量低、时段性波动明显(节假日、早午晚水量是高峰)、有机负荷波动性大等特点,我市复制先行地区处理技术,有的过于简单,难以有效祛除有机物等成分;有的占地面积大,时段适应性差;对特色民宿、农家乐等污水以及手工作坊废水处理统筹考虑不够。
(四)设施运行监管不到位。建成的45个乡镇集中污水处理厂(站),以及中心村生活污水处理设施普遍采取3p模式委托第三方运维,运行常态化监管不够到位。
农村生活污水治理是推动乡村振兴、建设“三优池州”的重要工作,关系群众福祉。2021年2月,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全面推进乡村振兴 加快农业农村现代化的意见》提出:“统筹农村改厕和污水、黑臭水体治理,因地制宜建设污水处理设施。”提升我市生活污水收集处理能力迫在眉睫。一是我市乡村人口54.1万(不含集镇常住人口),随着乡村振兴战略实施,部分人口呈现回流趋势。二是城市高质量供水加快向农村延伸,如贵池区计划2025年城市供水管网覆盖率达到90%以上、具备通水条件的自然村开户率达到90%以上,淋浴设施、洗衣机、水冲式卫生厕所等快速上升,生活污水产生量预计会持续增加。三是旅游景区景点多数位于农村,特色民宿多处生态敏感区,生活污水处理直接关系我市旅游品牌美誉度和产业可持续发展。对此,要严格遵循“因地制宜、分类处置、资源利用、经济适用、循序渐进”的原则,扎实推进农村生活污水资源化、无害化处理,探索可复制、可调整、易管理的池州模式,助力打造全域美丽乡村、生态美丽家园。建议:
一、坚持规划引领。有效衔接村民集中规划建房、农村改水改厕等工作,开展实地调研,广泛听取意见,以国土空间规划、村庄规划编制为契机,明确生活污水治理重点。正确处理近期与远期、集中与分散、排放与利用的关系,适度超前建设污水处理工程。
二、提高生活污水收集处理率。根据群众实际需求,建设生活污水收集管网,重视支管与接户管配套,提高管网入户率,做到应建尽建。坚持质量标准,防止后续管网出现质量问题。实施污水分区治理,市城区、县城、建制镇、九华山柯村新区周边的农村,生活污水纳入整体污水管网并网处理;其他行政村生活污水相对集中处理;分散的居住点,因地制宜采用小型污水处理设施进行生态处理。
三、提升运维水平。明确运维管理主体和监管机构、队伍,避免运维碎片化。加强针对性培训,提高设施运维管理人员专业化水平。整合专项资金,把好资金投向,保持运维投入比例,定期开展设施日常维护。根据不同治理模式,合理确定运维资金补助标准,拉开补助档次,提高资金效益。
四、加强技术保障。密切同沪苏浙等地高校、科研单位及环保企业合作,鼓励开展处理技术、工艺和设备研发,特别是针对山区实际研发高效率、低成本的污水处理工艺。围绕生活污水处理标准体系建设,落实国家七部委《关于推动农村人居环境标准体系建设的指导意见》,在单户或联户分散处理等分散式、小型一体化生活污水处理设施设备、尾水湿地建设运行等方面,探索应用技术操作规范,以科技创新推动标准创新。坚持资源化、无害化处理的方向,结合生态农业、全域旅游发展,综合考虑、选择确定生物、生态组合,建设与产业发展相适应的经济合理、实用高效的污水处理系统,进行示范推广。
五、强化设施长效运行监管。针对目前农村生活污水处理3p 模式普遍运用的情况,充分运用现代化、信息化、智能化技术手段,强化运营监管,及时改进问题。完善运营绩效考核,将考核结果与运维服务费支付挂钩,确保农村生活污水治理设施长期有效稳定运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