创业是就业之源,是最积极、最主动的就业。推动草根创业、大众创业已成为时代新潮流,并摆上了各级政府的重要议事日程。为此,各地要进一步简政放权、放宽市场准入、优化创业环境、降低创业门槛、强化政策扶持、努力实现创业带就业的“倍增效应”。
一是进一步提高各政府部门对创业带就业工作的认识,将创业带就业工作作为一项重要的战略性任务,加强宏观领导,优化创业环境。同时进一步简政放权,依托“互联网 ”推进部门间公共服务信息共享。
二是要整合力量,建立由政府牵头,劳动、教育、财税金融、工商管理等相关部门参加的领导和组织实施机构,统一政策,形成合力。
三是进一步放宽创业准入的门槛,抓住我国调整产业结构的战略机遇,着力推动我市在现代服务业、高新技术产业、房地产业、旅游业和社区服务等领域的创业工作。
四是建立健全创业服务体系,整合已有的人才市场、劳动力市场、大学生就业指导中心等机构,形成市、县(区)、乡镇(街道)三级创业指导中心,建立一站式创业服务的平台;鼓励各类服务机构多渠道征集、开发创业项目,建立“创业项目信息库”,建立创业项目征集评估机构,由政府出资征集和购买适合失业人员创业的项目;拓展服务内容,为创业者及其招聘的劳动者提供便利服务。
五是要大力开展创业教育和职业技能培训。进一步完善培训经费补贴与培训质量和促进创业效果挂钩机制,提高培训的针对性和有效性;建立创业辅导员队伍,为创业者开展“一人一策、一企一策”的帮扶指导。
六是加大对创业资金的投入力度,进一步拓宽创业融资渠道。将综合授信贷款、中小企业信用担保与支持创办小企业紧密结合起来,建立“小额担保贷款 信用社区建设 创业培训”的联动工作机制;积极协调和配合商业银行及中小金融机构,探索创业融资的支持方式,扩大对新创企业的贷款。积极推进降低反担保门槛并逐步取消反担保,开展小额贷款公司试点;建立政府、街道和企业三方互助金制度,解决创业人员创业的发展后劲问题。
七是特别关注大学生和返乡农民工两个特殊群体的创业工作。制定实施适合大学生创业的培训计划和优惠政策;有组织、有计划地在农村地区开展返乡农民工创业促进计划。